贈與稅 是什麼? 贈與稅試算。 贈與稅與遺產稅的稅率比較
1.贈與稅 是什麼?
含義:一種財產課稅,
廣義上講,贈與稅屬於遺產稅,是遺產稅的補充稅種,
課征對象:財產所有者{生前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減去”法定扣除額後的淨值,
稅率:超額累進稅率(我國),
且規定了徵稅起征點與減免範圍,
2.遺產稅與贈與稅有什麼區別?
大家可以參照下表:
|
遺產稅 |
贈與稅 |
地位 |
主稅 |
補充稅種 |
徵稅對象 |
財產所有者死亡後的遺產額 |
財產所有者生前贈給別人的財產額 |
與“死亡”的關係 |
徵稅的必要條件(死亡) |
無必然關係 |
國家開徵的目的 |
縮小貧富差距...... |
補充遺產稅的不足,防止財產所有者生前將財產贈與他人而逃避納稅..... |
3. 贈與稅試算網址推薦:
下麵小編要為大家推薦兩個網址,
如果大家想確切的知道贈與他人財產到底要繳納多少金額的話,
可以上這兩個網站看看,(點擊:贈與稅試算)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7
4.贈與稅常見問答
(1)贈與稅該如何計算呢?
公式如下:
下麵小編為大家解釋一下公式裏的術語都是什麼意思,
贈與稅免稅額:
我們每個人在贈於他人財產時,有一個免稅範圍,一年裏贈與他人(不限人數)的財產數額(總額)小於等於220萬,可享免稅政策,
扣除額:
徵稅時會扣除掉“土地增值稅、契稅”一類的贈與負擔。
扣抵稅額:
一種情況是,在同一年度裏,同一贈與人“前幾次贈與時繳納的贈與稅”可用來抵扣“下一次贈與所要繳納的增值稅”,
另一種情況是,國內居民向他人贈與國外財產時,若已經在國外(財產所在地)繳納贈與稅,一經認證成功,可以用來抵扣我們國內的稅額。
下麵是我國增值稅額的一個稅率:
(2)有哪些財產是要申報贈與稅的呢 ?
我們知道,贈與人只要是想將自己名下的“財產”贈與他人,就必須得辦理“贈與稅申報”,
那“財產”在這裏到底指什麼呢?
財產:
指不動產、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的權利,
像“土地、房屋、現金、黃金、
股票、股單、存款、公債、
信託權益、獨資合夥之出資、
礦業權、漁業權.......”等就屬於財產,
而這些也是我們應該申報贈與稅的。
(3)哪些情況下免繳 贈與稅 (免課贈與稅)?
有以下五種情況:
①每年有一個220萬的免稅額(基本的),
②當贈與對象是公益團體時,可免稅,
③當贈與“農地”給他人時,免稅(不過,被贈與農地必須得供農業使用超過5年以上,才可以免稅,否則不滿五年者應追繳應納的贈與稅)
④ 配偶間互相贈與可免稅,
⑤在子女婚嫁的當年,贈與子女的100萬元享免稅政策:
子女婚嫁當年父母各有100萬的免稅額度,合計有200萬額度,限贈與給子女使用。
(4) 贈與稅的申報時間點?
除以上五項是免交贈與稅的,其他情況如你贈與他人的累計金額超過220萬元,
這時,你必須在贈與他人後的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征機關”申報增值稅,
不過也有特殊情況,
例如,你因為一些特殊情況(正當的理由)不能按時申報,
那麼你也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關單位申請“延期申報”,
然後這個延期一般的是3個月,
或者你也可以請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征機關結合實際情況酌情核定延長的期限;
(5) 贈與稅與財產稅稅率有什麼不同?
下麵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贈與稅和財產稅“稅率”的比較表:
(6)贈與財產“現金或房產”給子女時,怎樣比較節稅?
一次性贈與子女大額財產時,贈房產會比贈現金“節稅”。
(7)轉讓“不動產”給子女時,【贈與、繼承、買賣】三種方式哪種比較節稅呢?
我們知道,要想將不動產轉讓給子女,
可以有以下三種方式:
①贈與 ②繼承 ③買賣
這三種方式都是需要交稅的,只是具體的交稅政策不同,各有優劣,
下麵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這三種方式交稅的優缺點比較表:
(8)什麼是“分割房屋持分贈與”?
“分割房屋持分贈與”就是指民眾為了節稅,把房屋產權分割,一年一年的轉移給他人,
因為每年我們都有一個220萬的免稅額度,
只要每年贈與的房屋產權小於等於220萬元,就可以免交稅;
不過,小編要提醒各位,
雖然這種方式看似很划算,但並不是絕對的,
一是轉移時間會相當長(如果房產價高),
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其他稅務像代書費、地政規費、土地增值稅等可能就會增加,所以不一定划算。
(9)什麼是“附有負擔贈與”?
“附有負擔贈與”通俗的講就是“附有負擔”的“贈與”,
即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是還背負著銀行貸款的,
父母實際上是贈送了兩樣東西給子女:
①房產 ②貸款債務
這種贈與完成後,房屋貸款就從父母身上轉移到了子女身上;
而這種贈與有一個好處就是,
“在繳納贈與稅時,負擔部分可以從贈與額中扣除,從而減少贈與稅。”
(10)贈與不動產給子女後如何繼續保有控制權?
許多父母總是有一個擔心,覺得自己要是生前把不動產轉給小孩,小孩不孝或者敗光家產該怎麼辦?
不用太擔心,
我們只要在贈與之後去辦理一個“自益民事信託”就可以了,
其中,父母為受託人,子女為“房屋委託人”以及“受益人”,
辦理這個委託後,
父母依然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享有“全權”管理處分房產的權利,
子女不能自行買賣房產;
並且,辦理這個信託後,
贈與人也不需要繳納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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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jhon shikon mi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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